组织创业与创作是谁的工作?
组织创业与创作是人力资源的工作?还是创始人/CEO的工作?谁应该去干这些全局的、烦心的事?
答案是:首席组织官COO(Chief Organizing Officer)
2021年4月9-10日在上海举办的第16期《房晟陶:组织创业与创作》课堂上,房晟陶老师讲授到:
什么是首席组织官COO?
首席组织官首先是个功能和职责,而不是角色,首席组织官COO的职责就是“既要满足当期业务需求,也要建立组织,还要塑造文化”;领导组织内足够的资源和力量共同进行组织创业与创作。
大公司内的每个组织单元都需要首席组织官COO。但大部分企业的首席组织官COO都是功能失调的、责任者缺位的。这种失调和缺位是组织中众多问题的源头。所以我(房晟陶)才故意用COO这个容易与首席运营官COO混淆的名称。
我认为,对绝大部分的民营企业,这个首席组织官至少和首席运营官同等重要,而且更难培养。
在大部分处于创始人时代的企业里,在没有其他合适的人之前,首席组织官COO都是由创始人兼任的。这就像在没有合适的首席运营官COO前,首席运营官由创始人兼任一样。
但随着公司的发展,这个功能一般要由创始人与另外1-2个人共同承担,比如创始人兼CEO与CHO共同承担,或者,创始人兼CEO与另一个核心高管(如总裁)共同承担。各种方式都可以,只要能够实现这个功能就行。